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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民涉网案件报案须知
如果您发现或受到涉网案件侵害时,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报案:
1、尽可能地保存好所有与违法犯罪分子进行联系的原始证据,如电子邮件、银行汇款单、手机短信、网上聊天信息、受侵害的电脑硬盘等等。
2、将您的被骗经过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3、您可先采取电话报案方式或登陆郑州网络警察网站提交您的报案材料,然后带着您的身份证明及被骗经过和被骗原始证据到当地公安机关网监部门进行报案。
4、郑州市区报案地点:郑州市北二七路70号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简称网监处)317房间,报案电话:6222023—22605,报案网站:郑州网络警察http://www.zz-police.com。
二、办理审核及备案须知
(一)办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
1、申办安全审核手续,应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经营人员的合法身份证明;
(2)文化部门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
(3)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4)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5)安全组织负责人、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个人身份信息、资历证明、联系方式和公安部门的安全培训合格证;
(6)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网吧安全员职责,网吧技术人员职责等;
(7)相应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措施。
2、网监部门自收到申报材料3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核和现场检查合格后,颁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合格证》。
3、郑州市区办公地点:北二七路70号市公安局网监处322房间,咨询电话:6222023—22622
(二)非经营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备案
1、备案范围:主要指向社会群众提供的免费互联网上网服务的宾馆、酒店、洗浴中心、酒吧、茶社等娱乐休闲服务场所。
2、需提交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2)经营人员的合法身份证明;安全组织负责人、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个人身份信息、资历证明、联系方式和公安部门的安全培训合格证;
(3)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网吧安全员职责,网吧技术人员职责等;
(4)相应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措施
3、郑州市区办公地点:北二七路70号市公安局网监处322房间,咨询电话:6222023—22622
(三)重点单位备案:
1、备案范围:郑州市区内党政机关、教育、科研、金融、证券、保险、电信、能源、交通运输、国防建设等建有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
2、需要提交的材料:本单位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和安全组织、安全员等有关资料,填写《重要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备案表》(一式两份)
3、备案地点:北二七路70号市公安局网监处322房间,咨询电话:6222023—22622。
(四)国际互联网备案:
1、备案范围:郑州市区内从事国际互联网业务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等专线用户,自网络正式开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公安局网监处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进行备案;个人用户通过接入单位备案后,由接入单位每月按时准确地报送到市公安局网监处。接入单位对其负责的接入网络的变更情况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市公安局网监处。
2、需要提交的材料:入网批件或入网登记表复印件。
3、备案地点北二七路70号市公安局网监处323房间,咨询电话:6222023—22623。
(五)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业安全备案:
1、备案范围: 郑州市区内从事计算机设备或媒体生产、销售、出租、维修行业的单位或个人,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生产、销售、安装的单位或个人,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测、从事工程造价50万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施工的单位或个人。
2、需要提交的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证明。
3、备案地点:北二七路70号市公安局网监处326房间,咨询电话:6222023—22626。
三、警务监督
为接受社会监督,如果您发现市公安局网监处民警在执法办案、管理监察等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拨打警务监督电话6222023—22619或22616,也可直接向郑州市公安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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